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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首体院人字〔2015〕3号)

      发布人:程娇 2015-01-19 14:56:44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领导及纪监审办公室、人事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审面试并确定拟聘人选。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有关部门(单位)成立招聘工作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学科专家等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推荐人选。

(三)根据上级规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三、考核办法

(一)公开招聘各项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

(二)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采用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等办法进行考核。凡无需我校申报进京指标的,学院招聘工作组按规定程序安排考核后可随时将推荐人选材料报人事处。

(三)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权重比为3:7)的办法进行考核。

根据上级安排,统一笔试将于20153月进行(具体事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学校合并校机关(含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离退休工作处、保卫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及校工会、校团委、管理与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汉语国际推广武术培训与研究基地、北京市校园足球运动协会)管理岗位的招聘计划指标,在统一笔试后按比例进行集体面试(技能测试)考核和岗位调配。

(四)各部门(单位)应提前在校园网发布通知,公开告知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面试过程应有分管校领导、部门(单位)招聘工作组成员及人事处、纪监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中专任教师岗位面试还应有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面试过程应允许教职工旁听。

(五)按照上级规定,请各部门(单位)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随同推荐人选材料交人事处。

(六)请各部门(单位)最迟于2015 420日(周一)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人事处。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人事处初审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条件,并将有关材料转各部门(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者有机会获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等考核。

(二)考核

1. 专任教师岗位

1)面试

学院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组织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等考核,对个人仪表、语言表达、教态、专业知识运用、教学科研能力、运动技术水平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综合评价

学院招聘工作组填写《招聘专任教师考核综合评价表》(附件1),根据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并排序。

2. 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统一笔试时间为20153月。

2)面试

人事处会同各有关招聘部门(单位)统一组织校机关管理岗位的集体面试(技能测试),依据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进行考核。

其他招聘部门(单位)招聘工作组依据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组织面试(技能测试)等考核。

3)综合评价

各部门(单位)招聘工作组根据统一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招聘专职辅导员考核综合评价表》(附件2)或《招聘管理等人员考核综合评价表》(附件3),根据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并排序。

(三)复审面试

经必要的调档、政审、考察、体检等程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及上级下达的指标确定拟聘人选。

(四)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

(五)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二)如经考核后出现岗位空缺,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的,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从同类岗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相近专业的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和比例由高到低进行调剂。需调剂的岗位要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调剂。

(三)学校将根据本次招聘情况组织后续招聘或岗位调剂工作。

(四)根据上级规定,在京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我校考察考核合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办理调动手续。

(五)学校在职教职工的配偶、子女原则上不招聘入校。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不得应聘与该干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人:刘伟杰

联系电话:82099010

电子邮箱:liuweijie@cupes.edu.cn

    址:教学科研综合楼801

 

 

 

     首都体育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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